充分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7月8日晚上7点半,
郑州市民徐女士和家人下楼散步。
刚出单元门不远,
突然身后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回头一看,
一个灭火器从高层掉下来了!
正当她惊魂未定时,
又见一个灭火器从楼上扔了下来
……
13岁小孩高层扔下2个灭火器
全楼居民要求这家人搬走
记者了解到
事发地为郑州市经开区远大理想城小区
36号楼2单元
当时
不少业主都目睹了这一场景
△远大理想城36号楼
另一个灭火器砸中了一辆电动车,
而电动车车主还不知晓此事。
△掉落变形的灭火器
经业主们一层层地排查,
6层的灭火器不在了。
业主们逐个询问,
其中一家住户承认
灭火器是他们家13岁的孩子扔下去的。
△16楼被取走的灭火器
了解到他们是租户后,
业主持一致意见:要求他们搬离。
7月9日,
记者来到事发小区。
该小区物业公司客服部张主管表示,
“现在引起业主公愤了,
大家都要求他们这家人搬走。
我们也在给这个孩子的家长做工作,
今天下午他们将会书面道歉,
说还要挨家挨户敲门道歉,
会好好教育小孩。”
△另一个砸中电动车的灭火器
△牛奶盒
△砸坏的电动车
张主管说,
物业已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
下午就会装监控,
防患于未然。
“物业也没有强制驱逐的权利。
我们了解到他们刚搬来没多久,
7月1日才签的租房合同,
签了一年。
我们也给业主打过电话,
业主说给孩子一个机会吧,
就算让他们找房子也要给他们个时间啊。”
△警示标语
而7月2日,贵州贵阳。
一位39岁女性在小区内行走时,
被楼上10岁男童
高空扔下灭火器砸中头部,
不幸身亡!
而她的小儿子当时就在身边……△视频来自贵阳晚报
死者的大儿子说,
之前就有一个灭火器从楼上掉落,
所幸当时无人在楼下。
大概间隔半小时后,
母亲被第二个灭火器砸中。
还是在郑州,
7月7日,
郑州市中原区的盛润美丽源小区
天降两瓶冰镇饮料瓶,
砸烂了楼下停放的无辜宝马车
车主当时称,
先去寻找看有没有人承认,没人承认就起诉整栋楼。据悉,该小区共6栋楼,是开放式小区,都是沿街的小高层。来来往往过往行人很多,高空抛物很容易伤害到人。近日,高空坠物成了话题热门7月7日,
武汉一业主正煮粥,
大便从天而降飞进厨房,
业主气炸:验DNA找凶手。
6月19日,
南京一女童行走时,
被楼上一8岁男童抛物砸伤。
6月19日,江苏江阴,一名步行上学的10岁男生被高处落下的钢管击中头部,医院救治。
6月13日,深圳一名5岁男孩被小区一高空坠落的窗户砸中,后抢救无效去世。
6月22日,深圳一名女子被高空坠下的杠铃片砸伤,鲜血直流……
高空坠物,危险之极!
30克的鸡蛋从高空坠下的能量
超乎你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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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楼抛下来
会让人起肿包
从8楼抛下来
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
从18楼甩下来
就可以砸破头骨
从25楼抛下
可使人当场死亡
无数血淋淋的案例时刻提醒着
我们一定要杜绝高空抛物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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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
或会被追究刑责
有律师表示,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难以查明侵权行为人具体是谁的情况下,可以将整栋楼的所有住户和物业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住户有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免予承担责任。
如果是未成年人高空抛物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抛物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高空抛物造成他人受伤严重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过失高空坠物,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来源于贵阳晚报等,《青春信阳》编辑)
责任编辑: 唐好 审校: 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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