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前年买了一套期房,现在交房时发现房子和当时房开商广告上说的有出入。当时说的是绿化率能达到45%,现在看根本就没有。请问应该如何处理?”昨日,有读者通过本报法律 有些广告则完全不同,标明了价格、位置、装修条件、物业管理条件、配套设施设备、赠送的物品或优惠等,这些广告已经构成了一种要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约束力。
《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房产广告中的“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在于内容是否具体确定,以及房开商是否受该广告约束。一般的广告仅仅是一种要约邀请,但如果其确实就房屋质量、价格、位置或配套设施设备、赠送物品等重要方面做出明确的说明,并且确实是这些方面对购房者最终做出购买决定起着极大作用,那么就可以认为其内容是具体确定的。这些广告内容都是针对购买其房屋的客户而言的,说明只要客户与房开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双方没有其他改变广告内容的意思表示,房开商就应该受广告约束。
绿化率没有法律意义的房产概念
罗成武律师称,我们在买房、看房时,细心的购房者都会发现,房开商在广告或宣传资料中会频繁使用“绿化率”一词。事实上,“绿化率”是一个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国家有关园林绿化用语根本就没有这个用语,没有法律意义,准确的提法只有“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
绿地率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化覆盖率是绿化垂直投影面积之和与占地面积的百分比,比如一棵树的影子很大,但它的占地面积却很小,但影子面积都算绿化覆盖率。
在计算绿地率时,对绿地的要求非常严格,并不是所有长草的地方都能算作绿地率。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而宅旁绿地等庭院绿化的用地面积,在设计计算时也要求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用地,不得计入绿化用地。此外,还有几种情况也不能计入绿地率的绿化面积,如地下车库、化粪池。这些设施的地表覆土一般达不到3米的深度,在上面种植大型乔木,成活率较低,所以计算绿地率时不能计入“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化”中;而屋顶绿化等装饰性绿化地,按当前国家的技术规范,也算正式绿地。
买房时大家要注意,开发商销售楼盘时,喜欢用绿化覆盖率的概念,为了混淆概念,就用“绿化率”一词。其实大家买房时更应儿童白癜风能治愈吗北京治好白癜风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