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晚报

您现在的位置: 贵阳晚报_晚报历史 > 晚报历史 > 晚报提醒独生子女证这个小红本将成为历

晚报提醒独生子女证这个小红本将成为历

发布时间:2017-6-30 11:02:27   点击数:

核心提示

  年1月1日前只生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可继续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存在期限问题;子女在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能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此前已经享受的不用退还。

  最近一则关于“补办独生子女证”的通知在朋友圈转载,称未办理或丢失《独生子女证》的,要在年12月31日前及时补办,过期不再办理。对此,记者专门向卫生计生部门求证,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年1月1日起出生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之前出生的符合条件可继续申领。

  

见证独生子女成长史

  《独生子女证》也叫《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颁发,延续了30多年,见证了独生子女的成长史。根据当时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证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奖励。”

  陈女士是“80后”,家里至今收藏着《独生子女光荣证》。这本证只有名片大小,红色封面,内页填写了独生子女姓名、出生年月以及父母双方信息,此外还有编号和发证机关的盖章。证件最后还附有简短使用说明,凭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凭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待遇。对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陈女士父母每年从单位领取,直至陈女士14周岁,从20元/年增加至30元/年,在那个年代,几十元挺值钱的。

  近几年,浙江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有所提高。按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享受待遇,领取每年不低于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50%,如果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亡故的,奖励费则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数发放。

  此外,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则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农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家庭。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今年,全面两孩政策后,还能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成了一些市民关心的话题。

  年中时,一则“重要通知,都回家看一看有没有独生子女证,没有的赶紧补办,到6月30止永远不办了,这个文件是全国的,看到请在朋友圈转发!”的消息被大量转载。当时,不少还没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父母纷纷求证。

  关于独生子女证的问题,现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申请,由生育管理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通俗地讲,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市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士给予权威解释。

  年1月1日前只生一个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可继续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存在期限问题;而子女在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能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继续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此外,已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此前已经享受的不用退还。

  卫计部门还提醒,网传“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是不存在的,类似这类骗局,请市民提高警惕,不要上当。

来源:绍兴晚报

绍兴晚报∣一个值得   绍兴晚报新媒

-







































儿童白癜风有哪些症状
昆明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carolmao.com/wbls/5670.html

网站简介 | 发布优势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广告合作 | 合作伙伴 | 版权申明 | 网站地图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