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8日,由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主办,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筑城广场举行。
当天,省市相关部门联合省律师协会、贵阳南明启明社会工作服务社等为市民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来自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的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历史、修改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修改的主要内容、亮点等内容作了解读;孩子们还通过合唱、朗诵、舞台剧等形式表达心声。接下来,省市两级还将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衔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启动仪式上,贵州省、贵阳市动员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全民参与,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于年10月17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紧紧围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樊成琼实习生饶奕佳)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