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根据《贵阳市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确定的认定对象及范围,我中心负责认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一)户籍在贵阳市的社会人员或持有有效期内的贵阳市居住证原件的社会人员。
(二)在贵阳市居住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在贵阳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持有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三)就读学校所在地在贵阳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
(四)部队驻地在贵阳市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仔细阅读我中心工作安排,熟悉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流程,把握时机节点,顺利完成资格认定。
二、考生网上申报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省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如下:
上半年第一批次:年4月12日8:00~4月30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年6月21日8:00~7月2日18:00(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在第二批次报名)。
贵阳市面向社会认定申请高中或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贵阳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名后请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界面里“操作”一栏里的注意事项。
网报开始前建议各位申请人提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并完成实名核验,完善个人信息中心的各项信息。网报成功后,查询报名信息,确认生成报名号后即网报成功。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参考网站右侧“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
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同一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学科学段教师资格。
三、体格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体检时间:年5月6日~年5月11日
(工作日上午7:40开始登记,9:30截止登记);
第二批次体检时间:年7月5日~年7月9日
(工作日上午7:40开始登记,9:30截止登记)。
体检须知请查看附件。
四、现场确认时间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年5月10日~5月14日8:30~16:30
第二批次:年7月7日~7月13日8:30~16:30
(双休日除外)
(二)现场确认地点: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冶金路18号,贵阳广播电视大学一楼培训处,导航可直接搜索“贵阳广播电视大学”,进校时请佩戴口罩,出示绿色健康码及行程码。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不能停车,请提前规划好出行方式。)
(三)现场确认需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贵阳市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持有贵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3)驻贵阳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者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贵阳市教育局指定的“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医院公章。(申请人的体格检查合格,体检表原件由认定中心统一取回的可不提交。)
5.办证照片
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上传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认定的照片一致)。
6.其他资料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五、完成认定
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于5月21日前对上半年第一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7月15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次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通过后的申请人根据我中心